自2015年新修訂《行政訴訟法》實施以來,中國拆遷案“立案難”問題基本得以解決,但地方政府干預司法,引發暴力強拆的案件仍處高位水平,相關案件審判公正也有待提升。
2月27日,中國城鄉管理與房地產法研究中心和北京市才良律師事務所聯合發布了《2015年中國拆遷年度報告》(下稱《報告》)。
《報告》指出,自2015年新修訂《行政訴訟法》實施以來,中國拆遷行政案件“立案難”問題基本解決,但因各地仍普遍存在行政干預司法的情況,導致相關拆遷案件難得以公正審判。
最高法院近日披露,近五年來法院所受理的80余萬件行政糾紛案件中,圍繞拆遷引發的案件占比超過40%以上。
法律界人士認為,近年來受土地財政影響,各地城市拆遷正向農村拆遷轉移,少數地方政府在發展農村時頻發暴力征地強拆案,緩解由此激化的農村矛盾,顯得越來越緊迫。
《報告》結合2015年產生廣泛社會影響的范木根案、山東平度“3•21”拆遷縱火案、山東平邑“9•14”強拆案以及北京拆遷員闖民宅挨刀等十大惡性拆遷案,分析了國內拆遷活動新特點和矛盾根源性問題。
拆遷問題呈現出矛盾化解乏力,強拆手段更加血腥;農村建設繼續推進,補償標準縮水等新特點。
《報告》指出,在農村征地拆遷過程中,違法拆遷策劃者大多是為了政績和名利,大搞形象工程,同時官商勾結、濫用職權與民爭利的違法情況也非常突出,這些問題都直接或間接激化了官民矛盾,從而使暴力拆遷應運而生。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法學院兼職教授、北京市才良律師事務所主任王才亮長期研究中國拆遷問題,他向《財經》記者介紹,2015年,河北、河南、山東等地因拆遷引發的流血事件不斷。
近日二審宣判的山東平度“血拆”案,就是因當地政府以舊村改造為名對九十多個村莊進行房地產開發,引起鄉鎮街道和村官與村民嚴重對立導致矛盾激化。
最終,山東省高級法院二審維持了原判,并確認該縱火案策劃者系所在村莊村委會負責人。
王才亮稱,通過對大量血拆案案發原因的統計分析,中國拆遷亂局根源于政府對經濟需求形成的“土地財政”模式。“盡快讓縣級及縣級以上政府財政擺脫‘土地財政’是規范拆遷的關鍵。”
他進一步指出,地方政府常常通過曲解《城鄉規劃法》和《城市危險房屋管理規定》作為法理依據,從而繞開了司法強制征收法律程序,縮短了征收拆遷周期。
“一方面要加快政治體制改革,另外,應減少行政干預立法,避免立法成為一些部門占有權力資源的方式和分配既得利益手段。”王才亮表示,從立法、執法過程中減少行政干預,是減少暴力強拆案的另一個需重點解決癥結。